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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讯息:京籍护照加注办理材料一览

时间:2023-02-08 17:25:42   来源:本地宝


(资料图片)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可交验本人户口簿原件)。

3、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出生地等信息发生变更的申请人提交户口簿等相应凭证材料原件。

4、有效电子普通护照原件。

5、加注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办理姓名加注需要提供相关凭证材料原件。

6、在京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原件(有效期三个月)。

7、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提供出生证或能够直接载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原件,并提交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在申请表上填写监护人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2019年1月1日后在京完成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办并提交过监护关系凭证的,再次在京申办上述三类证件,可免予提交监护关系凭证。

注:外文资料需翻译成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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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北京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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