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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梁平妮
4月24日,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审判一周年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发布知识产权审判一周年白皮书。
记者获悉,自2022年5月1日起,市中区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开始受理市中区和历城区辖区内属于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截至2023年4月15日,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656件。一年来,市中区法院审理了一批国内知名企业商标、字号、著作权,如“泸州老窖”“纳爱斯”“杨铭宇”及济南当地知名企业商标、字号,如“宏济堂”“鑫龙火锅”等案件,在有效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权利的同时,进一步助力企业品牌发展。
据了解,为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市中区法院积极构建协同保护机制,分别与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在工作中与相关部门建立畅通联系机制、健全协同措施。同时,注重听取联动部门对案件的意见建议,将惩罚性赔偿的标准应用到案件审理中,严厉打击重复侵权、恶意侵权。
当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齐鲁公证处 知识产权纠纷预防和化解中心”揭牌,旨在构建公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新格局,推动解纷中心的实质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