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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 为持续推进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监督保障实现“瓦房店市GDP三年突破800亿、五年跨越1000亿”目标,瓦房店市纪委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瓦房店市中心医院财务科原科长王晋东在国资国企领域破坏经营环境问题。2020年至2021年,王晋东对其从事的财务管理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未将申请支付优盾和复核优盾分开保管,未安排记账会计与出纳员共同对账且长期不组织对账工作,导致出纳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持续挪用16家基层医院资金共计3800余万元未被及时发现,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2022年8月,王晋东受到政务开除处分。2022年12月,王晋东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二、瓦房店市园林管理处主任王立品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2011年9月以来,市园林管理处违反有关规定,未经资产评估和公开招标,擅自将东山公园场地对外出租用于游乐和商业经营,监督管理责任缺失导致无证经营近10年。2023年3月,王立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瓦房店市谢屯镇谢屯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宝宏破坏信用环境问题。2017年5月,赵宝宏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委会保管的大连某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流转资金共计3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次月,赵宝宏退还该笔资金。2023年3月,赵宝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上述问题,有的把纪律规矩当摆设,突破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滑向犯罪深渊;有的对程序要求置若罔闻、视而不见,处置国有资产当成儿戏;有的在金钱诱惑面前丧失定力、跨越公私界线,游走在犯罪道路边缘。这些问题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政商关系不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